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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Chongqing Industry Polytechnic College)始建于1956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是教育部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院校隶属
重庆市
创建时间
1956年
学校校训
工成于思 业精于勤
学校代码
12215
学校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qipc.edu.cn/
联系电话
023-61879051
英文校名
Chongqing Industry Polytechnic College
电子邮箱
cqgzyzsb@163.com
学校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
目录

学校简介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人才培养层次包括全日制专科和本科(本科为“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方式)。

学校占地1365.9亩,建筑面积3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0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10亿。现有校内实训(中心)基地27个,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已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1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心)4个,重庆市装备制造业实训基地等市级实训基地8个。智能制造共享实训基地被列为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共享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图书馆藏纸质图书100万余册,电子图书147万余册,电子专业期刊11825册。

学校现设有机械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智能制造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管理与航空服务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通识教育学院(体育工作部)等10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招生专业51个,其中,国家示范专业等国家级专业16个,市级骨干专业等市级专业14个。主体专业与国家重点产业、重庆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两江新区“3331”产业契合度达92.5%。学校建有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主持或参与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7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90人,其中专任教师595人,正高职称70人,副高以上职称15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358人,其中博士66人,双师型教师476人,聘请企业、行业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兼职师资队伍412人。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第五届黄炎培杰出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最美教师1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7人,重庆市技术能手2人,重庆市优秀教师2人,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人才培养

学校以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坚持德技并重、分级分类培养。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创新“三为”育人理念,引导学生踏实为人、用心为事、积极为业,引导学生成为有品德之人,有品质之人,有品位之人。学校深入推进“现代学徒制”“三位一体”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学生搭建了专业能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创业教育服务、综合素质提高四大平台,先后荣获国家教育教学成果奖5项,重庆市教育教学成果奖12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108个,其中一等奖19个。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213个,获奖总数在重庆市高职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已累计培养12万余名毕业生。近年,毕业生就业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均在98%以上,多项人才培养质量指标位居全国高职院校前列,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千名毕业生进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全国顶尖级科研单位和知名企业,30余名毕业生作为企业技术代表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技术服务。就业质量高,毕业生质量获得用人单位一致认可。

学校先后开展了150多项国际合作项目,组织教师赴海外研修300多人次,140余名教师获得海外师资资格证书。学校与加拿大北方应用理工学院开展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会计专业的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与德国GBS经济与技术专科学校等德国高校合作筹建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联合培养项目5个,引进国际职业资格证书9个。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俄罗斯设立中国首个职教领域海外“鲁班工坊”,该项目已纳入经教育部、外交部审核同意的“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国家框架,在埃塞俄比亚和沙特阿拉伯挂牌成立海外人才培养基地和”鲁班工坊”,共培养当地技能人才450人次。组织400余名学生先后赴国(境)外开展游学、交换、带薪实习等,学校打造鲜明的来华留学教育特色品牌,确定了旅游管理等47个留学生招收专业,吸引400多名留学生来校学习和进修。学校是中国-澳大利亚职业教育改革项目的项目院校,是重庆市市属公办高校国际交流合作示范校,是重庆高职教育国际合作联盟理事长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另定)。

第三条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具体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2215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第十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主要为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业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开拓创新、就业创业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B档),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首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学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建设单位。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及公示:①各专业学费标准6200-9000元/生/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800-10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详细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qipc.edu.cn/)、新生入学手册及新生报到现场进行公示。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建议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参照行业用工标准衡量自身视力、身高、形象等身体条件要求后谨慎报考。

《分析检验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专业不招收色盲的考生。

4.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专业志愿,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重庆市考生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其他招生省份的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6.同分排序规则: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7.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专业分流。机械设计制造类(含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汽车制造类(含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道路运输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计算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旅游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艺术设计类(含室内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专业);药品与医疗器械类(含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8.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9.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10.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一)国家奖学金:每学年按国家相关规定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二)学校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大一下期、大二、大三各学期按学校相关规定评选一次,一等奖1000元/人/期,二等奖400元/人/期,三等奖200元/人/期。

2.单项奖学金:按照级别和等级要求,奖励标准从100元/人-5000元/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重要声明: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3-618792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桃源大道1000号(邮编:401120)

招生部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61879344,61879050,61879051,61879000(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ip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cqipc.edu.cn

电子邮件:cqgzyzsb@163.com

第十九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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