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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原山西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学院是经山西省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涵盖文法、理工、经管、艺术等多学科多专业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学校是国家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赛赛务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院校隶属
山西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6年
学校校训
做学合一,厚实融通
学校代码
14226
学校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北路2555号
学校官网
http://www.ycptu.edu.cn/
联系电话
0359-2439999
英文校名
Yuncheng Career Technical College
学校地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北路2555号
目录

学校简介

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在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2006年建校,获得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水平评估“优秀”等级,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列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12月26日教育部发函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学院由蒲县宏源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建设,总占地面积3130亩(含湿地1530亩),累计投入资金12.67亿元,已经完成万人大学所需的教学、生活、实验实训及各种活动功能设施建设。目前在校生近5324人,校舍总建筑面积22.48万平方米,教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99.12万元。纸质图书581216万册。设有12个教学系部,开设有煤矿开采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印刷媒体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41个专业。围绕专业群建有95个实验实训室和2个大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头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实施思政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与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办学治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院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政治保障。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5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81人,占比51.1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33人(其中正高49人),占比37.57%;“双师型”教师200人,占比56.50%;兼职教师13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8.42%。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要开设41个专业,其中工科专业27个,重点培养区域紧缺的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互联网技术、印刷等产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

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院校代码:14226

3.办学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八条 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对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教育收费标准的批复》(晋发改收费函〔2020〕179号)文件执行,高职(专科)各专业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04号)文件标准执行。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第十三条 智能采矿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 专升本、对口升学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无限制。(我院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马长江职务:校长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检不合格的学生,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修完全部教学课程,经审核成绩合格,予以颁发“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如符合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资助方式,同时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运城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邮编:044000

电话:0359-2439999

传真:0359-2439000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是国家级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赛赛务基地,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项;承担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51项,获得专利118项;师生获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项41个,省级各类奖项249个;开展各类社会培训服务26000余人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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