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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体

读体(1601年-1679年),号见月(世称“见月律师”),云南省楚雄县人。读体弘戒数十年,戒弟子以数万计,法嗣亦有数十人,近世律宗之重兴,至读体集大成,法席之盛,近古以来未有,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也较为显著。其著述有《大乘玄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续释》、《毗尼日用切要》、《黑白布萨》、《药师忏法》、《剃度正范》、《传戒正范》、《僧行轨则》、《三反五八戒正范》等传世。
中文名
读体
别号名称
见月律师
性别
出生地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目录

人物简介

读体因慕三昧法师,一年后乃携瓢笠东行,“不惮艰辛,往求戒法,凡两渡大江,茧足万里”(《新纂云南通志》)。于明崇祯九年(1636年)到镇江海潮庵,第二年从三昧受具足戒(别称“大戒”,正式取得僧尼资格),继而随三昧传戒诸方,开始阅读律藏,为各方所推重。38岁入金陵宝华山,被提拔为监院,并为众讲戒,“析义释文,口若悬河,座下千人,罔不叹服”(《中国佛教史》)。清顺治二年(1645年),三昧将圆寂,以衣钵戒本授读体,继承法席。从此住持宝华寺30余年,重建殿阁,筑石戒坛,定制每年春冬传戒,寺规整肃,成为各方范榜。

顺治三年(1646年),清兵借口“华山通贼”,派兵围寺,捕去了许多寺僧。读体至诚无畏,从容应付,在如林剑戟之前,他合掌而立,三问三答,讲清事由。清将被他的申述折服,释放了僧人,还了田地,给帖护持,使宝华山转危为安。

康熙十一年(1672年),江南大饥,读体募化赈粥50多日,救活饥民数以万计(《新纂云南通志》)。

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月二十二日圆寂,终年79岁。

主要作品

其著述有《大乘玄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续释》、《毗尼日用切要》、《黑白布萨》、《药师忏法》、《剃度正范》、《传戒正范》、《僧行轨则》、《三反五八戒正范》、《教戒尼正范》、《幽冥戒正范》等传世。

贡献影响

读体弘戒数十年,戒弟子以数万计,法嗣亦有数十人,近世律宗之重兴,至读体集大成,法席之盛,近古以来未有,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也较为显著。王铁成《佛教律宗巨匠读体》一文中说:“综观云南历史,历代为僧,于佛教及其理论上成就最大者,莫过于见月律师,为国内佛学专著所广泛肯定的也只有见月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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